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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重组与破产清盘业务备受推崇,连续在《法律500强》中获得第一等排名,并在所有其他主要指南中获得第一等或第二等排名。该业务的合伙人也持续获得《钱伯斯》、《法律名人录》、《Lexology》、《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及《Benchmark Litigation》等众多知名出版物的嘉奖。本业务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专门重组与破产业务之一,也是唯一拥有两位《法律500强》名人堂入选者的业务,即泰德威和 Robin Darton,他们在香港合计拥有近60年的执业经验。
我们的重组与破产清盘律师在广泛的重组及破产事宜(包括清盘、接管、重组及破产)方面拥有长期经验。本业务特别专注于争议性及法院相关的问题,包括因公司倒闭而产生的追讨行动,通常基于前管理层的欺诈或违反受信责任。
我们代理参与跨国司法管辖区及备受瞩目事宜的各类国际客户,团队成员在过去30年中几乎参与了每一次重大重组或破产事宜,包括亚洲金融危机、非典型肺炎、全球金融危机及新冠疫情期间的委任。
本业务的律师每天与破产从业人士合作,包括来自 Alvarez & Marsal、BDO、Briscoe Wong、德勤、安永、致同、Interpath、毕马威、Kroll、Perun、罗兵咸永道、Teneo 等团队的成员。我们亦定期代表债权人、私募股权及私人资本基金、债务人、董事、股东及债券持有人。我们为香港、中国内地及整个亚太地区的客户提供服务,并拥有从房地产到零售、从航空到加密货币等广泛行业的经验。

  • 公司重组及重整(正式及非正式),包括债务偿还安排重组方案
  •  破产管理中的争议性及非争议性问题,为大多数香港破产清盘从业人士提供代理行事
  • 香港破产清盘程序及跨境管辖权问题,包括对香港境外任命的破产从业人士提供认可及协助
  • 有偿债能力的重组
  • 清盘程序、临时清盘人的委任以及就临时清盘人履行其职责提供法律意见
  • 接管程序,无论是依据担保任命还是法院任命
  • 一般担保的执行,并就所有形式的担保及执行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就债务市场发行的债券及票据提供法律意见
  • 不良债务及特殊情况引起的问题
  • 董事职责以及针对董事违反该等职责的诉讼
  • 公司破产所产生的欺诈及资产追踪与追讨,包括强制性济助禁令救济及披露申请
  • 破产事宜,为债务人或破产受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 债务催收
  • 代表理已倒闭的中国内地房地产开发商,中国恒大集团的清盘人行事,处理据信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大的清盘案件。
  • 代表理中国卫生部批准的首家脐带血库营运商全球脐带血公司的临时清盘人,并协助临时清盘人调查多笔未经授权的交易并采取行动追回资产。
  • 代表为全球最大的派对用品零售商之一 Party City提供法律意见。 Party City(在全球70多个国家拥有850家门店,雇员超过1万2千,000人。)案件涉及就其合资联营伙伴倒闭后关闭在香港、中国内地、毛里求斯及马达加斯加的相关事宜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其后并代表该公司处理随后还就其透过美国破产法第11章程序进行的重组提供代理,并协助多家香港子公司的清盘人。
  • 代表理中国最大的非国有企业之一苏宁,处理其与贝恩资本及法国家乐福连锁超市连锁的各​​种多起争议所引发的清盘程序。
  • 本团队在雷曼兄弟倒闭事件中长期担任职责角色,为总部位于英国的雷曼兄弟国际欧洲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就香港出现的多个问题提供法律意见;随后代表代理委任9家香港雷曼实体(来自毕马威)的清盘人。
  • 代表理 Guy Lam 的破产受托人,其破产案透过终审法院的判决推动了香港关于破产程序与仲裁相互关系的法律发展。本团队还成功在上诉法院代表理了 But Ka Chon 破产案中的呈请人,该判决亦对该这一法律发展作出了贡献。
  • 代表理最大的飞机租赁债权人,对亚洲最大的商业航空公司之一香港航空提出索赔,最终成功实现重组。
  • 代表理中国城建(国际)有限公司的清盘人处理跨境资产追回事宜。 ,该公司在其发行的25亿元人民币债券违约后倒闭,案件涉及复杂的欺诈诉讼,以及关于追查及追回价值超过1亿美元的美国房地产资产被侵占,以及追踪相关出售所得在多层收款安排下的流向及耗散情况随后销售所得在一系列收款人中被挥霍。
  • 为衍生工具品经纪公司 MF Global 的清盘人提供法律意见,并就多项具开创性及广受关注的法律议题担任代理,包括临时清盘人缴付从价印花税的责任,以及清盘程序相关费用的处理等事宜在关于临时清盘人应缴付的从价税以及清盘人产生费用处理等新颖且有报导的法律问题的聆讯中担任代理。
  • 为中国内地一家知名商业银行(作为一笔超过2.3亿港元双边贷款的贷款人)就远洋集团56亿美元的债务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理一家总部位于南非的专业贷款机构,透过接管人执行与就一名家总部位于英国的连环企业家(现已破产)相关的担保权益。案件涉及追索用于投资多项业务将其借入资金投资于一系列广泛业务(包括从薄饼餐厅到金融科技)的借贷资金,以及的相关资产的执行与变现工作担保执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透过其美国破产受托人参与中国渔业/太平洋恩利集团的清盘程序。 ,该案涉及指称嫌欺诈金额达55亿美元的欺诈行为,以及并抗辩总额逾超过1.5亿美元的索偿赔。
  • 在佳兆业集团2016年涉及超过25亿美元离岸债务的复杂重组中担任债务人公司的首席法律顾问。
  • 代表理新加坡星梦邮轮实体的新加坡清盘人,该案是马来西亚博彩及度假村集团云顶所面临困难的一部分。
  • 代表理一家总部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亚洲数字银行的清盘人,该数字银行因股东争议及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担忧而陷入面临困境。
  • 代表理一家2022年因其大量持有 TerraUSD 稳定币而倒闭的加密货币借贷平台的新加坡清盘人,就其香港子公司的各类香港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理 Bridge Global Absolute Return Fund SPC 的清盘人,成功获得香港法院的承认认可及协助,以允许开曼群岛清盘人就该基金被指为一马发展公司(1MDB)相关欺诈计划所使用的投资工具之一进行进一步调查,Bridge Global 是一马公司丑闻背后的欺诈者所使用的渠道。
  • 成功代表理了Sweetmart Garments 的清盘人,于一宗一起现已成为权威判例的「非关联方」案件中的不公平优惠行为诉讼中获得成功。 , 本所代表 Sweetmart Garments 的清盘人,案件涉及向持有若干已起诉持有被转移至公司往来银行的某些资产变现所得收益的接管人提出申索。
  • 代表理香港上市公司天然乳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临时清盘人,处理针对前管理层提出总额约30亿港元的欺诈及违反职责申索。有关申索源于一项涉及纽西兰大型奶牛场的失败收购交易。就因收购新西兰大面积奶牛场交易失败而对公司前管理层提起的各类复杂欺诈及违反职责索赔(30亿港元)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理中国信达(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成功完成涉及香港一处优质酒店物业的重大债务重组。
  • 代表理中国兴业太阳能,就其超过5亿美元债务重组中产生的争议性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反对清盘呈请及获取认可令以支付营运及重组费用。
  • 为 Vesttoo 的百慕达临时清盘人提供法律意见。 ,Vesttoo 为是一家金融科技再保险业务公司,于2023年因据称支持该业务的信用证(面值超过40亿美元)被揭露属为欺诈而倒闭。
  • 代表理 Green Elite Limited 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清盘人,处理因前董事挪用巨额资金而引发的跨境追索事宜。该公司为持有一家金属交易业务的上市前股份而设立,随后因一名董事挪走大笔资金而被清盘,。案件成功于导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获得判决(其后获枢密院维持),并在香港采取披露及执行程序行动。
  • 代表理一家不良债务交易公司处理其与债务购买方的争议,最终成功透过仲裁程序成功取得执行裁决,并随后对一名违反向法院作出的承诺而耗散挥霍资产的接管人提出起藐视法庭诉讼。
  • 代表理与 Nirav Modi 及其钻石珠宝帝国相关联的公司 Fire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处理各类跨境破产问题。
  • 本所参与在为香港航空(一长途廉价航空公司)任命临时清盘人的委任工作,并于其后就该航空公司的清盘事宜向临时清盘人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案件涉及其跨境业务规模及高度公众关注为清盘工作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随后在这家多方面的破产管理中担任临时清盘人的法律顾问,鉴于 Oasis 业务的国际范围及其倒闭的高关注度,此案带来了一系列独特的挑战。
  • 代表理当时丹麦第二大公司 OW Bunker 集团香港分支的清盘人,就其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破产程序所涉及的多项众多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就 Brooks Brothers 倒闭所引发的香港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理 Kindever 的清盘人行事。 ,该公司持有香港山顶的优质住宅物业房地产,并最终由臭名昭著的前发型师、伯明翰足球会前班主老板杨家诚持有。
  • 针对一家前香港电动汽车初创企业的清盘程序中代表理世界知名的意大利汽车设计师 Pininfarina行事,对一家香港前电动汽车初创公司提起清盘程序。
  • 代表理一家知名银行处理 Trinity Limited 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跨境清盘事宜。 ,该公司持有多个国际知名家家喻户晓的奢侈品品牌的知识产权。
  • 参与 STX Pan Ocean (Hong Kong) Co., Limited 的清盘事宜。 ,该公司隶属于由韩国最大的干散货航运公司 Pan Ocean Korea 所有。
  • 代表理以 DMX Technologies(当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为首的集团内旗下香港实体的清盘人,处理该集团因欺诈性会计行为而引发的清盘及相关追索事宜倒闭。
  • 助一家知名的美国国际律师事务所处理莱卡债务发行所引发的香港法律事宜。
  • 代表理茂林全球眼护(Moulin Global Eyecare)的一位董事,处理因公司倒闭而引发的责任追究程序。该这是一家大型香港上市公司涉及,在对公司银行实施约45亿港元的银行欺诈后倒闭(公司多名高管因此被判入狱)。我们成功为我们代理的董事进行辩护,而本所当事人该董事最终获被完全免责。
  • 代表理当时上市的 Burwill Holdings 的临时清盘人,制定其债务重组方案。
  • 代表理 Joint Silver Limited 的清盘人,处理一宗长期且跨境性、全球性的股东争议诉讼中的各类,涉及香港相关的各类事宜,包括资产追回讨及转换申请。
  • 为一家美国零售电子产品制造商,就其与香港及中国内地合作伙伴之间产生的涉及超过7000万美元债务的困难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理卢森​​堡通信卫星营运商 SES,成功反对 Century Sun 提出的债务偿还安排某项计划。

我们的工作涉及以下众多不同行业领域的重组与破产问题:

  • 房地产
  • 航空
  • 航运
  • 金融服务
  • 零售
  • 咨询/专业及顾问服务
  • 资产管理
  • 制造业
  • 食品与饮料
  • 物流
  • 法律服务

「他们是香港最大的独立律师事务所行之一,。兼具他们规模与灵活性适中。,团队采取具创意新且商业化的服务方法,并能够迅速解决利益冲突。」

「作为本地区的一家独立律师事务所,他们的业务实践非常深厚且广泛。」

「他们是一流的律师行。」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6

重组/破产(国际律师行)(中国)

「市场领先的团队,各个层级都充满明星。」
「Robin Darton 和泰德威Ian De Witt处于行业顶尖水平。两位真正的市场领导者。」
「香港顶尖的诉讼团队之一。其重组与破产团队以处理香港重大复杂诉讼而闻名。」
「能力极强的团队,响应速度极快,客户关怀到位。他们在紧急处理禁制令申请方面的能力在本法域堪称一流。」

《法律500强》亚太指南 – 大中华区2026

重组/破产(国际律师行)排名第一等 / 重组与破产:外国律师行 – 中国排名第三等

「就专业知识而言,他们确实处于行业顶尖水平,客户似乎极为满意。」
「泰德威律师事务所在香港重组工作方面非常强大且经验丰富。」
「就专业知识而言,他们确实处于行业顶尖水平,客户似乎极为满意。」

钱伯斯大中华区2025

重组/破产(国际律师行)排名第二等

「泰德威律师事务所的团队拥有香港最深厚的破产知识。他们能够实时提供法律意见,这在香港只有极少数律师能够做到。」
「泰德威律师事务所是市场上卓越的精品律师行,以其重组及破产业务而广受关注。他们拥有极其深厚的经验,是为数不多在个人破产事宜上具备真正专业知识的律师行之一。」
「无论在专业层面还是个人层面,都是一个极佳的合作团队。随时可以讨论任何问题,工作方式非常灵活。Sunny Hathiramani、Tim Au 和 Troy Greig 都备受推崇。」
「泰德威律师事务所的团队融合了多元化的背景与技能,组建成为一家强大的独立律师事务所,牢固确立了其作为提供快速、有效且可靠法律意见​​的香港领先律师行的地位。」
「深厚的人才储备,他们非常专业,平易近人,且无利益冲突。」

《法律500强》亚太指南 – 大中华区2024

重组与破产排名第一等

「泰德威律师事务所拥有规模庞大的是一个大型团队,能够在大型及复杂案件中能够迅速组建及调配合适团队更大规模的情况下部署团队成员。」
「卓越的问题解决者。」
「Robin 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过硬。」
「Ian De Witt泰德威具有商业头脑,平易近人,是香港法律及程序的知识宝库。」
「Robin 非常了解香港市场的运作方式以及客户的需求,无论是法律意见还是策略。」

钱伯斯大中华区2023

重组/破产(国际律师行)排名第二等

「谈到破产,泰德威律师事务所确实是香港首屈一指的律师事务所真的是城里最好的。他们遗忘的破产知识可能比大多数人知道的还要多累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极为深厚,可以说远超大多数市场参与者。无论在专业能力、策略思维还是客户服务方面,均表现卓越,值得最高程度的推荐。在知识、方法及对客户的服务方面真正卓越。再怎么推荐也不为过。」
「泰德威律师事务所是香港领先的重组及破产律师事务所。其合伙人值得信赖,并总是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
「独立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经验深度,在同一领域的国际律师行中即使不是领先,也极具影响力。」
「对香港破产格局非常了解。是香港最稳健的破产清盘律师行之一。」
「一家专注于重组与破产清盘破产重整/清盘领域的本地独立律师行。虽然是本地律师行,但其团队规模及广度应排在许多国际律师行之前。」
「Sunny Hathiramani 和陈颖贤律师在香港市场人脉广泛,提供了强大的支援持力量。」
「由Ian De Witt泰德威和 Robin Darton 领导,拥有深厚的有才华且具商业头脑的律师团队。该所提供无缝服务,提供务实且具有战略性的法律意见。」
「泰德威和 Robin Darton 提供了非常理想的组合:既有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先前经验,又在一个在香港成功运营多年的本地团队中工作,将本地知识与跨境专业知识相结合。」

《法律500强》亚太指南

大中华区2023 – 重组与破产排名第一等

「Ian De Witt泰德威被认为是商业诉讼及破产事宜(包括债务追收)的顶尖人物。」
「凭借超过二十年的经验,Robin Darton 以其专注于争议性破产及重组问题的一流业务给市场专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法律名人录》2022

国家指南 – 中国内地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作为一家独立的本土律师行,泰德威律师事务所经常受到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并受益于与本地业内人士及破产管理人的深厚关系,该所定期就纯香港相关事宜以及与区域/国际重组与破产清盘破产重整/清盘相关的本地法律问题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法律意见。
由「用户友好且具有成本意识的 Ian De Witt 和 Robin Darton 共同领导,尽管该所也活跃于合意庭外重组事宜(包括越来越多与香港上市公司相关的重组工作),但其无疑以其争议性破产法律意见而闻名,包括涉及欺诈及资产追踪以及针对核数师索赔的工作。Sunny Hathiramani 亦获推荐。」

《法律500强》亚太指南2021

历史悠久的独立香港律师事务所,声誉卓著,尤其在高风险争议性破产案件方面。定期处理复杂的本地诉讼。客户包括困境公司及清盘人。亦能处理跨境香港–中国内地重组以及非争议性事宜。
一位消息人士认为该团队是「能够很好完成交易的优秀律师行」,而另一位则指出该团队「在市场上非常活跃」。
为毕马威作为已倒闭的中国城建国际的清盘人提供法律意见。
Ian De Witt泰德威被广泛尊崇为市场领导者,在复杂的破产事宜上「享有非常好的声誉」。他的深厚专业知识涵盖重组及破产相关工作的咨询和争议两个方面。
Robin Darton 是国际破产及清盘事宜方面备受推崇的权威人士。一位市场消息人士形容他「是个好人,备受尊敬」,而另一位评论者称他为「备受推崇的破产从业者。」

钱伯斯亚太2021

「全面了解法律是基本要求,但正是泰德威律师事务所的商业化、合理且主动的工作方式巩固了他们在市场中的地位」
「Ian De Witt泰德威和 Robin Darton 是该领域的杰出执业律师,但我想提一下,他们的团队拥有资深及初级律师的坚实储备,因此如果出于任何原因 Ian 或 Robin 无法提供服务,你可以放心,他们团队的每个成员都会提供同等水平的服务。」
「出色的工作」及「深厚的人才储备」
「Ian De Witt泰德威和 Robin Darton 都是优秀的律师和问题解决者。」

《全球重组评论》GRR100 2021

《法律500強》亞太指南2026

  • 重組與破產(第一等)

Benchmark Litigation 2025

  • 破產排名第一等

錢伯斯大中華區指南2025

  • 重組/破產(國際律師行)(第二等),連續15年排名

《法律500強》2024

  • 重組/破產第一等,連續14年排名

《法律名人錄》2023

  • Ian De Witt和 Robin Darton 被評為重組與破產領域的思想領袖,並獲推薦為全球領導者

《全球重組評論》2023

  • 陳穎賢律師被評為40歲以下值得關注的「新晉」女性律師之一

錢伯斯大中華區指南2023

  •  重組/破產(國際律師行)(第二等)

《法律500強》2023

  • 推薦的重組與破產業務
  • Sunny Hathiramani 被列為我們頂級重組與破產業務的新生代合夥人

《法律名人錄》2022

  • Ian De Witt、Robin Darton 和 Jeff Lane 被列入2022年版《法律名人錄》,評為重組與破產領域的全球思想領袖

《全球重組評論》GRR100 2021

  • 重組與破產業務被列入《全球重組評論》2021年GRR100全球領先跨境重組與破產事項律師事務所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