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威律师事务所的中国业务组是一个由本所合伙人组成的跨专业团队,协助香港及海外客户更好地理解中国内地的法律及商业环境,同时亦协助中国内地客户理解并发展其业务,并在香港及世界其他地区进行投资。虽然我们是香港律师事务所,就香港法律提供意见,但凭借我们对内地的知识与经验,我们能够为已经或希望在内地开展业务,或需要就涉及内地因素的任何争议提供协助的客户提供法律意见。
凭借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与世界之间超级联系人的角色,我们拥有广泛的联系网络,可以合作提供中国内地的本地及区域专业知识,以协助客户处理与中国相关的事宜。同样,对于位于中国内地的客户,我们利用与欧洲、美国及世界其他地区推荐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人士与中介机构建立的稳固关系网络,协助他们在内地以外的地区建立及扩展业务。
凭借多年来为中国内地对外及对内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的经验,我们的团队帮助企业理解本地文化及运营实践,并制定其在中国内地的发展战略。我们的多语言能力包括粤语、普通话及上海话等,确保在每一阶段都能进行清晰有效的沟通。
我们经验丰富,能够就在香港境内但与内地相关的文件起草及交易完成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香港法律通常是与中外因素相关的合同的管辖法律,且由于其发达、公平的法律体系及双语环境,香港是与此类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的热门诉讼或仲裁地。我们经常在此类诉讼或仲裁中代表客户。
一般公司商业事宜:
- 合并与收购
- 证监会监管 / 牌照
- 公司设立及合资企业
- 对冲基金及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与投资
- 企业融资
- 商标注册与保护
争议解决(含诉讼及仲裁):
- 一般合同争议
- 股东争议
- 监管及证监会调查
- 紧急禁令及披露申请
- 破产重整与清算
- 劳动与雇佣
- 白领犯罪与洗钱
- 移民调查、家事事宜(包括婚姻及遗嘱认证争议)
- 在中国恒大集团的清算事宜中,为清算人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大型中国金融机构的清算人就中国内地监管机构拒绝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释放境内所持资金以支付该货币股息所产生的新颖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中国内地的基金经理提供法律意见及协助,通过引入全新的股权结构以允许收入来源与控制的分离,来构建其中国基金管理平台
- 为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其2016年跨司法管辖区的公司离岸债务重组(约26亿美元,近170亿元人民币)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领先的在线贵金属交易公司收购一家香港贵金属平台公司及其中国内地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该收购价值约为8500万美元
- 为中国最大的自然资源公司之一就其对一家持有巴基斯坦煤矿资产的香港公司进行投资提供法律意见。该投资涉及认购目标公司股份,且客户将成为多数股东
- 为一家香港初创公司就一家世界领先的国际电气产品及电信公司以及一家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对其公司的投资及股份收购提供法律意见
- 在关于当事人持有的上海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在离婚中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初步争议中,代理介入方
- 代理一名中国商人追回被欺诈性转移至境外的资产(包括香港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房产、中国内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益以及BVI公司的权益)
“负责中国业务组的石川、梁志深(公司/并购)及陆国辉是该团队的核心执业人员。他们始终非常平易近人、响应迅速,并提供非常务实且具有商业智慧的法律意见。”
《法律500强》
商业、公司及并购
“麦丽仪担任本所中国业务组负责人,在处理跨境股东争议、监管问题及需要资产追回专业知识的调查方面,是一位备受尊敬的诉讼律师。”
《法律名人录》全球指南
资产追回
“陆国辉不仅在香港公司交易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而且对我们的业务有深刻理解。”
“梁志深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非常容易合作。”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中国)
公司/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