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服務範圍 代表性案例 行業 榮譽 / 客戶評價 獎項與排名 洞察及新聞

我們的重組與破產清盤業務備受推崇,連續在《法律500強》中獲得第一等排名,並在所有其他主要指南中獲得第一等或第二等排名。該業務的合夥人也持續獲得《錢伯斯》、《法律名人錄》、《Lexology》、《國際金融法律評論1000》及《Benchmark Litigation》等眾多知名出版物的嘉獎。本業務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專門重組與破產業務之一,也是唯一擁有兩位《法律500強》名人堂入選者的業務,即泰德威和 Robin Darton,他們在香港合計擁有近60年的執業經驗。
我們的重組與破產清盤律師在廣泛的重組及破產事宜(包括清盤、接管、重組及破產)方面擁有長期經驗。本業務特別專注於爭議性及法院相關的問題,包括因公司倒閉而產生的追討行動,通常基於前管理層的欺詐或違反受信責任。
我們代理參與跨國司法管轄區及備受矚目事宜的各類國際客戶,團隊成員在過去30年中幾乎參與了每一次重大重組或破產事宜,包括亞洲金融危機、非典型肺炎、全球金融危機及新冠疫情期间的委任。
本業務的律師每天與破產從業人士合作,包括來自 Alvarez & Marsal、BDO、Briscoe Wong、德勤、安永、致同、Interpath、畢馬威、Kroll、Perun、羅兵咸永道、Teneo 等團隊的成員。我們亦定期代表債權人、私募股權及私人資本基金、債務人、董事、股東及債券持有人。我們為香港、中國內地及整個亞太地區的客戶提供服務,並擁有從房地產到零售、從航空到加密貨幣等廣泛行業的經驗。

我們就以下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及代理:

  • 公司重組及重整(正式及非正式),包括債務償還安排方案
  • 破產管理中的爭議性及非爭議性問題,為大多數香港破產清盤從業人士提供代理行事
  • 香港破產清盤程序及跨境管轄權問題,包括對香港境外任命的破產從業人士提供認可及協助
  • 有償債能力的重組
  • 清盤程序、臨時清盤人的委任以及就臨時清盤人履行其職責提供法律意見
  • 接管程序,無論是依據擔保任命還是法院任命
  • 一般擔保的執行,並就所有形式的擔保及執行提供法律意見,包括就債務市場發行的債券及票據提供法律意見
  • 不良債務及特殊情況引起的問題
  • 董事職責以及針對董事違反該等職責的訴訟
  • 公司破產所產生的欺詐及資產追蹤與追討,包括強制性濟助及披露申請
  • 破產事宜,為債務人或破產受託人提供法律服務
  • 債務催收
  • 代表已倒閉的中國內地房地產開發商,中國恒大集團的清盤人行事,處理據信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大的清盤案件。
  • 代表中國衛生部批准的首家臍帶血庫營運商全球臍帶血公司的臨時清盤人,並協助臨時清盤人調查多筆未經授權的交易並追回資產。
  • 代表全球最大的派對用品零售商之一 Party City提供法律意見。Party City在全球70多個國家擁有850家門店,僱員超過1萬2千人。案件涉及其合資聯營夥伴倒閉後關閉在香港、中國內地、毛里求斯及馬達加斯加的相關事宜,其後並代表該公司處理透過美國破產法第11章程序進行的重組,並協助多家香港子公司的清盤人。
  • 代表中國最大的非國有企業之一蘇寧,處理其與貝恩資本及法國家樂福連鎖超市的各種爭議所引發的清盤程序。
  • 本團隊在雷曼兄弟倒閉事件中长期擔任職責,為總部位於英國的雷曼兄弟國際歐洲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就香港出現的多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隨後代表委任9家香港雷曼實體(來自畢馬威)的清盤人。
  • 代表 Guy Lam 的破產受託人,其破產案透過終審法院的判決推動了香港關於破產程序與仲裁相互關係的法律發展。本團隊還成功在上訴法院代表 But Ka Chon 破產案中的呈請人,該判決亦對該法律發展作出了貢獻。
  • 代表最大的飛機租賃債權人,對亞洲最大的商業航空公司之一香港航空提出索賠,最終成功實現重組。
  • 代表中國城建(國際)有限公司的清盤人處理跨境資產追回事宜。該公司在其發行的25億元人民幣債券違約後倒閉,案件涉及複雜的欺詐訴訟,以及追查及追回價值超過1億美元的美國房地產資產被侵佔,以及追蹤相關出售所得在多層收款安排下的流向及耗散情況。
  • 為衍生工具經紀公司 MF Global 的清盤人提供法律意見,並就多項具開創性及廣受關注的法律議題擔任代理,包括臨時清盤人繳付從價印花稅的責任,以及清盤程序相關費用的處理等事宜。
  • 為中國內地一家知名商業銀行(作為一筆超過2.3億港元雙邊貸款的貸款人)就遠洋集團56億美元的債務重組提供法律意見。
  • 代表一家總部位於南非的專業貸款機構,透過接管人執行與一名英國的連環企業家(現已破產)相關的擔保權益。案件涉及追索用於投資多項業務(包括薄餅餐廳到金融科技)的借貸資金,以及相關資產的執行與變現工作。
  • 透過其美國破產受託人參與中國漁業/太平洋恩利集團的清盤程序。該案涉及指稱金額達55億美元的欺詐行為,以及抗辯總額逾1.5億美元的索償。
  • 在佳兆業集團2016年涉及超過25億美元離岸債務的複雜重組中擔任債務人公司的首席法律顧問。
  • 代表新加坡星夢郵輪實體的新加坡清盤人,該案是馬來西亞博彩及度假村集團雲頂所面臨困難的一部分。
  • 代表一家總部位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亞洲數字銀行的清盤人,該數字銀行因股東爭議及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的擔憂而陷入困境。
  • 代表一家2022年因其大量持有 TerraUSD 穩定幣而倒閉的加密貨幣借貸平台的新加坡清盤人,就其香港子公司的各類香港相關事宜提供法律服務。
  • 代表 Bridge Global Absolute Return Fund SPC 的清盤人,成功獲得香港法院的承認及協助,以允許開曼群島清盤人就該基金被指為一馬發展公司(1MDB)相關欺詐計劃所使用的投資工具之一進行進一步調查。
  • 代表Sweetmart Garments 的清盤人,於一宗現已成為權威判例的「非關聯方」不公平優惠行為訴訟中獲得成功。 案件涉及向持有若干已轉移至公司往來銀行的某些資產變現所得收益的接管人提出申索。
  • 代表香港上市公司天然乳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臨時清盤人,處理針對前管理層提出總額約30億港元的欺詐及違反職責申索。有關申索源於一項涉及紐西蘭大型奶牛場的失敗收購交易。
  • 代表中國信達(中國最大的資產管理公司之一)成功完成涉及香港一處優質酒店物業的重大債務重組。
  • 代表中國興業太陽能,就其超過5億美元債務重組中產生的爭議性事宜提供法律服務,包括反對清盤呈請及獲取認可令以支付營運及重組費用。
  • 為 Vesttoo 的百慕達臨時清盤人提供法律意見。Vesttoo 為一家金融科技再保險業務公司,於2023年因據稱支持該業務的信用證(面值超過40億美元)被揭露屬欺詐而倒閉。
  • 代表 Green Elite Limited 的英屬維爾京群島清盤人,處理因前董事挪用巨額資金而引發的跨境追索事宜。該公司為持有一家金屬交易業務的上市前股份而設立,隨後因一名董事挪走大筆資金而被清盤。案件成功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獲得判決(其後獲樞密院維持),並在香港採取披露及執行程序。
  • 代表一家不良債務交易公司處理其與債務購買方的爭議,最終成功透過仲裁程序取得執行裁決,並隨後對一名違反向法院作出的承諾而耗散資產的接管人提出藐視法庭訴訟。
  • 代表與 Nirav Modi 及其鑽石珠寶帝國相關聯的公司 Fire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處理各類跨境破產問題。
  • 本所參與香港航空(一長途廉價航空公司)臨時清盤人的委任工作,並於其後就該航空公司的清盤事宜向臨時清盤人提供全面法律服務。案件涉及其跨境業務規模及高度公眾關注為清盤工作帶來了一系列獨特的挑戰。
  • 代表當時丹麥第二大公司 OW Bunker 集團香港分支的清盤人,就其跨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破產程序所涉及的多項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  就 Brooks Brothers 倒閉所引發的香港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代表 Kindever 的清盤人行事。該公司持有香港山頂的優質住宅物業,並最終由伯明翰足球會前班主楊家誠持有。
  • 針對一家前香港電動汽車初創企業的清盤程序中代表世界知名的意大利汽車設計師 Pininfarina行事。
  • 代表一家知名銀行處理 Trinity Limited 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跨境清盤事宜。該公司持有多個國際知名奢侈品牌的知識產權。
  • 參與 STX Pan Ocean (Hong Kong) Co., Limited 的清盤事宜。該公司隸屬於韓國最大的乾散貨航運公司 Pan Ocean Korea 所有。
  • 代表 DMX Technologies(當時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集團旗下香港實體的清盤人,處理該集團因欺詐性會計行為而引發的清盤及相關追索事宜。
  • 協助一家知名的美國國際律師事務所處理萊卡債務發行所引發的香港法律事宜。
  • 代表茂林全球眼護(Moulin Global Eyecare)的一位董事,處理因公司倒閉而引發的責任追究程序。該大型香港上市公司涉及約45億港元的銀行欺詐後倒閉(公司多名高管因此被判入獄)。我們成功為我們代理的董事進行辯護,而本所當事人董事最終獲完全免責。
  • 代表當時上市的 Burwill Holdings 的臨時清盤人,制定其債務重組方案。
  • 代表 Joint Silver Limited 的清盤人,處理一宗長期且跨境性的股東爭議訴訟中的各類香港相關事宜,包括資產追回及轉換申請。
  • 為一家美國零售電子產品製造商,就其與香港及中國內地合作夥伴之間產生的涉及超過7000萬美元債務的困難提供法律意見。
  • 代表盧森堡通信衛星營運商 SES,成功反對 Century Sun 提出的債務償還安排。

我們的工作涉及以下眾多不同行業領域的重組與破產問題:

  • 房地產
  • 航空
  • 航運
  • 金融服務
  • 零售
  • 諮詢/專業及顧問服務
  • 資產管理
  • 製造業
  • 食品與飲料
  • 物流
  • 法律服務

「他們是香港最大的獨立律師事務所之一,兼具規模與靈活性。團隊採取具創意且商業化的服務方法,並能夠迅速解決利益衝突。」
「作為本地區的一家獨立律師事務所,他們的業務實踐非常深厚且廣泛。」
「他們是一流的律師行。」

錢伯斯大中華區指南2026

重組/破產(國際律師行)(中國)

「市場領先的團隊,各個層級都充滿明星。」
「Robin Darton 和 Ian De Witt處於行業頂尖水平。兩位真正的市場領導者。」
「香港頂尖的訴訟團隊之一。其重組與破產團隊以處理香港重大複雜訴訟而聞名。」
「能力極強的團隊,響應速度極快,客戶關懷到位。他們在緊急處理禁制令申請方面的能力在本法域堪稱一流。」

《法律500強》亞太指南 – 大中華區2026

重組/破產(國際律師行)排名第一等 / 重組與破產:外國律師行 – 中國排名第三等

「就專業知識而言,他們確實處於行業頂尖水平,客戶似乎極為滿意。」
「泰德威律師事務所在香港重組工作方面非常強大且經驗豐富。」
「就專業知識而言,他們確實處於行業頂尖水平,客戶似乎極為滿意。」

錢伯斯大中華區2025

重組/破產(國際律師行)排名第二等

「泰德威律師事務所的團隊擁有香港最深厚的破產知識。他們能夠實時提供法律意見,這在香港只有極少數律師能夠做到。」
「泰德威律師事務所是市場上卓越的精品律師行,以其重組及破產業務而廣受關注。他們擁有極其深厚的經驗,是為數不多在個人破產事宜上具備真正專業知識的律師行之一。」
「無論在專業層面還是個人層面,都是一個極佳的合作團隊。隨時可以討論任何問題,工作方式非常靈活。Sunny Hathiramani、Tim Au 和 Troy Greig 都備受推崇。」
「泰德威律師事務所的團隊融合了多元化的背景與技能,組建成為一家強大的獨立律師事務所,牢固確立了其作為提供快速、有效且可靠法律意見的香港領先律師行的地位。」
「深厚的人才儲備,他們非常專業,平易近人,且無利益衝突。」

《法律500強》亞太指南

大中華區2024 – 重組與破產排名第一等

「泰德威律師事務所擁有規模龐大的團隊,能夠在大型及複雜案件中能夠迅速組建及調配合適團隊。」
「卓越的問題解決者。」
「Robin 經驗豐富,技術實力雄厚。」
「Ian De Witt具有商業頭腦,平易近人,是香港法律及程序的知識寶庫。」
「Robin 非常了解香港市場的運作方式以及客戶的需求,無論是法律意見還是策略。」

錢伯斯大中華區2023

重組/破產(國際律師行)排名第二等

「談到破產,泰德威律師事務所確實是香港首屈一指的律師事務所。他們累積的專業知識和經驗極為深厚,可以說遠超大多數市場參與者。無論在專業能力、策略思維還是客戶服務方面,均表現卓越,值得最高程度的推薦。」
「泰德威律師事務所是香港領先的重組及破產律師事務所。其合夥人值得信賴,並總是從不同角度考慮問題。」
「獨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擁有令人難以置信的經驗深度,在同一領域的國際律師行中即使不是領先,也極具影響力。」
「對香港破產格局非常了解。是香港最穩健的破產清盤律師行之一。」
「一家專注於重組與破產清盤領域的本地獨立律師行。雖然是本地律師行,但其團隊規模及廣度應排在許多國際律師行之前。」
「Sunny Hathiramani 和陳穎賢律師在香港市場人脈廣泛,提供了強大的支援力量。」
「由 Ian De Witt 和 Robin Darton 領導,擁有深厚的有才華且具商業頭腦的律師團隊。該所提供無縫服務,提供務實且具有戰略性的法律意見。」
「泰德威和 Robin Darton 提供了非常理想的組合:既有國際律師事務所的先前經驗,又在一個在香港成功運營多年的本地團隊中工作,將本地知識與跨境專業知識相結合。」

《法律500強》亞太指南

大中華區2023 – 重組與破產排名第一等

「Ian De Witt被認為是商業訴訟及破產事宜(包括債務追收)的頂尖人物。」
「憑藉超過二十年的經驗,Robin Darton 以其專注於爭議性破產及重組問題的一流業務給市場專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法律名人錄》2022

國家指南 – 中國內地及香港特別行政區

作為一家獨立的本土律師行,泰德威律師事務所經常受到國際律師事務所的委託,並受益於與本地業內人士及破產管理人的深厚關係,該所定期就純香港相關事宜以及與區域/國際重組與破產清盤相關的本地法律問題為債權人和債務人提供法律意見。
由「用戶友好且具有成本意識的 Ian De Witt 和 Robin Darton 共同領導,儘管該所也活躍於合意庭外重組事宜(包括越來越多與香港上市公司相關的重組工作),但其無疑以其爭議性破產法律意見而聞名,包括涉及欺詐及資產追蹤以及針對核數師索賠的工作。Sunny Hathiramani 亦獲推薦。」

《法律500強》亞太指南2021

歷史悠久的獨立香港律師事務所,聲譽卓著,尤其在高風險爭議性破產案件方面。定期處理複雜的本地訴訟。客戶包括困境公司及清盤人。亦能處理跨境香港–中國內地重組以及非爭議性事宜。
一位消息人士認為該團隊是「能夠很好完成交易的優秀律師行」,而另一位則指出該團隊「在市場上非常活躍」。
為畢馬威作為已倒閉的中國城建國際的清盤人提供法律意見。
Ian De Witt被廣泛尊崇為市場領導者,在複雜的破產事宜上「享有非常好的聲譽」。他的深厚專業知識涵蓋重組及破產相關工作的諮詢和爭議兩個方面。
Robin Darton 是國際破產及清盤事宜方面備受推崇的權威人士。一位市場消息人士形容他「是個好人,備受尊敬」,而另一位評論者稱他為「備受推崇的破產從業者。」

錢伯斯亞太2021

「全面了解法律是基本要求,但正是泰德威律師事務所的商業化、合理且主動的工作方式鞏固了他們在市場中的地位」
「Ian De Witt和 Robin Darton 是該領域的傑出執業律師,但我想提一下,他們的團隊擁有資深及初級律師的堅實儲備,因此如果出於任何原因 Ian 或 Robin 無法提供服務,你可以放心,他們團隊的每個成員都會提供同等水平的服務。」
「出色的工作」及「深厚的人才儲備」
「Ian De Witt 和 Robin Darton 都是優秀的律師和問題解決者。」

《全球重組評論》GRR100 2021

《法律500強》亞太指南2026

  • 重組與破產(第一等)

Benchmark Litigation 2025

  • 破產排名第一等

錢伯斯大中華區指南2025

  • 重組/破產(國際律師行)(第二等),連續15年排名

《法律500強》2024

  • 重組/破產第一等,連續14年排名

《法律名人錄》2023

  • Ian De Witt 和 Robin Darton 被評為重組與破產領域的思想領袖,並獲推薦為全球領導者

《全球重組評論》2023

  • 陳穎賢律師被評為40歲以下值得關注的「新晉」女性律師之一

錢伯斯大中華區指南2023

  • 重組/破產(國際律師行)(第二等)

《法律500強》2023

  • 推薦的重組與破產業務
  • Sunny Hathiramani 被列為我們頂級重組與破產業務的新生代合夥人

《法律名人錄》2022

  • Ian De Witt 和 Robin Darton 被列入2022年版《法律名人錄》,評為重組與破產領域的全球思想領袖

《全球重組評論》GRR100 2021

  • 重組與破產業務被列入《全球重組評論》2021年GRR100全球領先跨境重組與破產事項律師事務所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