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威律師事務所的中國業務組是一個由本所合夥人組成的跨學科團隊,協助香港及海外客戶更好地理解中國內地的法律及商業環境,同時亦協助中國內地客戶理解並發展其業務,以及在香港及世界其他地區進行投資。雖然我們是香港律師事務所,就香港法律提供意見,但憑藉我們對內地的知識與經驗,我們能夠為已經或希望在內地開展業務,或需要就涉及內地因素的任何爭議提供協助的客戶提供法律意見。
憑藉香港作為中國內地與世界之間超級聯繫人的角色,我們擁有廣泛的聯繫網絡,與之合作提供中國內地的本地及區域專業知識,以協助客戶處理與中國相關的事宜。同樣,對於位於中國內地的客戶,我們利用與歐洲、美國及世界其他地區推薦律師事務所及其他專業人士與中介機構建立的穩固關係網絡,協助他們在內地以外的地區建立及擴展業務。
憑藉多年來為中國內地對外及對內事務提供法律意見的經驗,我們的團隊幫助企業理解本地文化及營運實踐,並制定其在中國內地的發展戰略。我們的多語言能力包括粵語、普通話及上海話等,確保在每一階段都能進行清晰有效的溝通。
我們經驗豐富,能夠就在香港境內但與內地相關的文件起草及交易完成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香港法律通常是與中外因素相關的合約的管轄法律,且由於其發達、公平的法律體系及雙語環境,香港是與此類合約相關的爭議解決的熱門訴訟或仲裁地。我們經常在此類訴訟或仲裁中代表客戶。
一般公司商業事宜:
- 合併與收購
- 證監會監管/牌照
- 公司設立及合資企業
- 對沖基金及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與投資
- 企業融資
- 商標註冊與保護
爭議解決(含訴訟及仲裁):
- 一般合約爭議
- 股東爭議
- 監管及證監會調查
- 緊急禁制令及披露申請
- 重組與破產
- 僱傭法
- 白領犯罪及洗黑錢
- 入境調查、家事事宜(包括婚姻及遺產承辦爭議)
- 在中國恒大集團的清盤事宜中,為清盤人提供法律意見
- 為一家大型中國金融機構的清盤人就中國內地監管機構拒絕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釋放境內所持資金以支付該貨幣股息所產生的新穎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 為一家中國內地的基金經理提供法律意見及協助,透過引入全新的股權結構以允許收入來源與控制的分離,來構建其中國基金管理平台
- 為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就其2016年跨司法管轄區的公司離岸債務重組(約26億美元,近170億元人民幣)提供法律意見
- 為一家領先在線貴金屬交易公司收購一家香港貴金屬平台公司及其中國內地子公司提供法律意見。該收購價值約為8500萬美元
- 為中國最大的自然資源公司之一就其對一家持有巴基斯坦煤礦資產的香港公司進行投資提供法律意見。該投資涉及認購目標公司股份,且客戶將成為多數股東
- 為一家香港初創公司就一家世界領先的國際電氣產品及電信公司以及一家中國私募股權基金對其公司的投資及股份收購提供法律意見
- 在關於當事人持有的上海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在離婚中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初步爭議中,代理介入方
- 代理一名中國商人追回被欺詐性轉移至境外的資產(包括香港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房產、中國內地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權益以及BVI公司的權益)
「負責中國業務組的石川、梁志深(公司/合併與收購)及陸國輝是該團隊的核心執業人員。他們始終非常平易近人、響應迅速,並提供非常務實且具有商業智慧的法律意見。」
《法律500強》
商業、公司及合併與收購
「麥麗儀擔任本所中國業務組負責人,在處理跨境股東爭議、監管問題及需要資產追討專業知識的調查方面,是一位備受尊敬的訴訟律師。」
《法律名人錄》全球指南 – 資產追討
「陸國輝不僅在香港公司交易方面擁有豐富經驗,而且對我們的業務有深刻理解。」
「梁志深維護良好的客戶關係,非常容易合作。」
錢伯斯大中華區指南(中國)
公司/合併與收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