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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心怡

律師

Jurisdictions

  • 香港(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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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心怡律師是本所重組與破產清盤業務的律師,於2022年12月取得香港事務律師資格。她就在破產、商業訴訟及仲裁等事宜(包括涉及複雜跨境問題的債務追收及合約爭議)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她亦曾於多宗重大及具爭議性的訴訟中代表客戶提出及抗辯各類法院申請,包括禁制令及簡易判決申請。
陳律師於香港中文大學完成法學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課程後,於2020年9月以見習律師身份加入本所。在攻讀法律之前,她於香港大學獲得英語文學學士學位。
陳律師以粵語為母語,並精通英語及普通話。

  • 代理中國恒大集團的清盤人(Alvarez & Marsal)並就清盤的多個方面提供法律意見,包括破產財產的資產追回與變現,以及任何審查委員會的組建與構成。
  • 代理曾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 Global Cord Blood Corporation 的臨時清盤人(致同),就其在香港保存及追回賬簿、記錄及資產提供法律意見,包括申請禁制令以防止董事對集團公司進一步管理不當。
  • 代理英屬維爾京群島及開曼群島任命的清盤人(Quantuma、Kroll),成功在香港申請認可及協助,包括申請第三方出示文件的命令。
  • 代理開曼群島任命的隔離投資組合接管人(Perun),並取得針對一家國際銀行的簡易判決,要求返還屬於該投資組合的銀行賬戶中所持資金。
  • 為新加坡高等法院任命的一家加密貨幣借貸平台的臨時司法管理人(安永)就多項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包括取得對香港資產的控制權以及在香港申請認可及協助。
  • 代理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業務的離岸投資顧問公司,就一宗數百萬美元的索償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及香港法院多項相關訴訟程序中,對一家投資管理公司提起仲裁及訴訟。
  • 協助臨時清盤人(羅兵咸永道)向香港法院申請批准 Burwill Holdings Limited 的重組方案,並向香港聯交所(上市科及上市覆核委員會)就其證券除牌事宜提出申請。
  • 為一名高淨值個人就其在包括香港、紐約、英格蘭、澤西島及新加坡在內的多個司法管轄區抗辯資產凍結令申請提供法律意見及協助。
  • 香港律師會
  • 香港會計師公會重組與破產學院 (RIF)
  • 國際女性破產及重組聯合會(IWI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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