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全球主要的國際仲裁司法管轄區之一,設有多個國際仲裁機構,包括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國際商會(「ICC」)香港辦事處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香港辦事處。香港亦是eBRAM(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的所在地,此網上爭議解決平台尤其適合中小型企業。
大量以香港為仲裁地的仲裁案件,涉及與中國內地有關連的當事方或權益。此類爭議通常源自投資爭議及/或投資贖回申索、國際貿易及違約申索,以及科技和知識產權相關事宜。香港亦是涉及亞洲及東歐其他司法管轄區當事方的爭議中,廣受歡迎的仲裁地。
香港法院一直展現出堅定的支持仲裁立場,強制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一般均能迅速獲批。法院僅會在極為有限的理由下,方會撤銷仲裁裁決或拒絕強制執行仲裁裁決。
Tanner De Witt 經常與客戶攜手,處理複雜、跨境且涉及高金額的仲裁案件。我們的客戶來自各行各業,涵蓋金融、合資企業、併購、製藥、知識產權、科技、博彩及酒店服務等多個領域。
我們的國際仲裁團隊由經驗豐富且精通多種語言的合夥人及律師組成,當中包括以普通話及印地語為母語的成員。我們處理各大常用仲裁機構的國際仲裁案件,包括由 HKIAC、CIETAC 及 ICC 管理的案件。
泰德威最近的仲裁案件經驗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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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一家私募股權基金,在HKIAC仲裁程序中處理針對另一家由知名投資者管理的私募股權基金、申索額超過2,000萬美元的申索。我們亦於下述相關法院程序中代表該客戶。
- 為一家全球性製藥公司辯護,於HKIAC仲裁程序中就一家內地經銷商提出的7,000萬美元申索作抗辯。相關合同受紐約州法律管轄,我們與紐約律師緊密合作,成功地為多項指控辯護。
- 代表一家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之股東,在HKIAC仲裁中就信託管理人事宜向其他聲稱的股東提出仲裁。此事亦涉及在仲裁庭組成前,向緊急仲裁員取得緊急濟助。
- 代表一名專業加密貨幣投資者,因一家主要交易所強制關閉其賬戶而於HKIAC仲裁中申索利潤損失。
- 代表一家歐洲公司,於HKIAC仲裁中針對一家內地中國公司,就指稱為共同設計之產品的知識產權擁有權提出爭議。
- 針對一家大型內地電子集團的香港實體,就供應予一家跨國科技公司的產品申索銷售佣金。
- 作為聯合法律顧問,代表一家加密貨幣交易所,於HKIAC仲裁中根據手動追加保證金協議申索超過8,400萬美元。
- 代表一家歐洲時裝品牌,於HKIAC仲裁中就涉及延遲交貨的申索及反申索事宜進行處理。
- 本所其中一名合夥人在一宗ICC仲裁中擔任仲裁員,該案申索人指稱違反軟件特許協議。
近期於香港高等法院的仲裁相關事宜經驗:
- 取得為協助仲裁程序而頒發的禁制令,並就上述首項仲裁案件中債務人不遵從法院命令一事,提起藐視法庭法律程序。
- 代表一名超高淨值人士,為協助正在新加坡進行的仲裁程序,就一家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份成功取得瑪瑞瓦禁令。
- 代表申索人在香港原訟法庭申請強制執行一項緊急裁決,該裁決禁止食品製造商違反合作及不競爭協議。
- 代表一家加密貨幣交易所,成功撤銷一份在未獲適當授權下簽署、意圖和解一宗以香港為仲裁地之仲裁的和解協議。
- 代表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一項部分裁決,理由為仲裁庭已超越其管轄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