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贤 (Veronica Chan),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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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贤于2015年4月加入泰德威破产团队。

她持有威尔士大学阿伯里斯特威斯分校的法学学士(商业荣誉学位)和伦敦法学院的法律实践课程文凭。陈颖贤在香港大学获得法律研究生证书,并于2009年获得律师资格。 陈颖贤精通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并能阅读和书写简体和繁体中文。

陈颖贤在香港的一家本地律师事务所完成了她的实习。在加入泰德威之前,陈颖贤在香港一家著名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从事婚姻法工作。陈颖贤在诉讼和破产等广泛的法律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 代表一家作为全球领先的抗微生物材料供应商, 迈可达有限公司[Micro-Pak Limited]、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企业处理其在全球的商标注册。我们还赢得了与造成数百万美元商业价值损失侵权活动有关的各种诉讼。
  • 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并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拥有多家附属公司的光汇云油(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及间接控股股东薛广林博士在其破产案中担任代理并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清盘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在香港获得承认并获得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关于冻结涉及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内的香港资产强制禁止令,以协助英属维京群岛的诉讼。
  • 协助一家大型建筑公司的清盘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为其提供法律意见,该公司涉及复杂的问题和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多个诉讼程序,涉及在美国持有的大量房地产和在香港上市的固定收益票据。
  • 在丹麦船用燃油公司宝运石油 (OW Bunker China)的清算中代表清算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供意见。宝运石油集团是一家全球最大的燃油供应商,但整个集团倒闭了。此清算案涉及与收取应收款有关的复杂问题。就全球最大的船运公司之一世腾(香港)有限公司(STX Pan Ocean (Hong Kong) Co., Limited)的清算事务,为担任清算人(Grant Thornton)提供清算程序相关的法律意见。
  • 为依倛有限公司(”ES”)的集团重组及部分实体的清算提供法律意见。ES是一家在亚洲从事分销安排和品牌开发的时装机构,经营超过12个在连卡佛等高端百货公司和零售店销售的奢侈和当代品牌,并通过亚太地区的主要市场进行分销。
  • 为全球主要金融衍生品经纪公司或商品经纪公司曼氏金融在香港的清盘人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
  • 为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债权人自愿清算),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清盘案中,向担任清算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该案涉及与使用中国境内的非人民币资金支付同种货币股息有关。
  • 国际女性破产和重组联合会(IWIRC)香港分会联席主席。
  • 重组和破产管理专业人员国际协会(重组和破产管理专业人员国际协会)。
  • 重组与破产学院(RIF)
  • 扭亏管理协会(TMA)
  • ThoughtLeaders4 FIRE
  • 香港律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