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mond Leung Corporate and Commercial Lawyer, Tanner De Witt Partner

梁志深律师(Edmond Leung),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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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深律师专门处理公司和商业事务,为在港或香港以外经营的客户以及各行各业的客户提供法律意见。

梁律师就合并、收购、处置、合资企业、重组、私募股权交易、设立基金(含私募股权、风险资本和对冲基金)以及银行和金融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此外,他还就一般公司和商业事务提供意见,包括公司和业务的设立、特许经营、商业代理和分销安排以及其他商业协议。此外,他还就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监管和合规事务提供意见。

重要案例

  • 为一家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全球饮料品牌代理,协助其收购一家位于香港的子公司,作为其更广泛的全球扩张计划的一部分
  • 为一家证券经纪公司代理,就销售过程提供法律意见,并就目标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意见为卖家将其公司的多数股权出售给一家香港上市物流集团事务提供代理服务。
  • 为客户在越南多个基础设施项目中的投资的重组和改组提供代理服务
  • 就收购一家总部设于越南的啤酒厂发展项目向买方提供法律意见
  • 就收购香港一家岩土工程及地基工程界领先的顾问公司之一的业务及资产事务为买方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金融中介机构就一家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对该机构业务的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 为某知名婴儿产品品牌的合资企业的合资方提供法律意见
  • 就设立一个生产和销售医疗产品业务的公司以及公司资金筹措提供法律意见
  • 为离岸基金就在香港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基金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不同贷款人就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及相关担保安排提供法律服务

《钱伯斯大中华区 2022》指出:Edmond Leung “非常风度翩翩,合作起来十分愉快,反馈及时且对客户帮助很大”。

《钱伯斯亚太2021》指出:Edmond Leung 的执业重点是跨司法管辖区的私募股权和并购,并经常代表国际企业集团和外国投资者处理事务。 他在收购、资产出售和企业重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2020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指出: 梁志深律师活跃于跨境并购和私募股权委托方面,在能源领域实力卓著。他的客户包括投资基金、拍卖行和私人个体。

《2020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指出:梁志深律师在行业中声望很高,经常受总部设于香港的客户委托,就亚太地区对外投资提供意见。客户们对他的敏捷反应给予了积极评价。

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亚太法律500强》中,梁志深律师受到高度评价。

《2018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指出:梁志深律师(第二等级领先律师)拥有超过15年的经验,为香港及整个地区的客户提供法律意见。他定期处理一般公司和商业事务,包括成立公司、合资企业以及处理法规和合规问题。

《2017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指出:客户报告说,梁志深律师 “快速、高效地完成工作。”他们还提到说他“非常商业 – 他并没有过度诉诸法律。他能够从我们这边考虑问题,向我们提供重点意见,而不是把整本法律书都写到意见里。”

《2017亚太法律500强》推荐了梁志深律师。

《2016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指出:梁志深律师为香港客户在更广泛的亚洲地区的对外投资提供意见,也为国际企业在香港的活动提供服务。一位客户对梁志深律师(Edmond Leung)“理解业务和最终目标的能力”深表赞赏。

梁志深律师(Edmond Leung)在《2016亚太法律500强》获得了推荐。

《2016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指出:“。。。有客户赞赏道,梁志深律师 ‘能够很好地理解我们的实际情况与条件限制,在我们需要促成交易时为我们提供指导,他是连接中西各方的完美中间人。’梁律师近期负责监督房地产、电讯以及金融服务行业的公司并购交易。”

梁志深律师(Edmond Leung)被《2014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评为 “崭露头角”。

《2016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指出:“梁志深律师‘能够提供很多好的意见,尤其是在谈判期间。有他来保护我们客户的利益真是太好了。’”一位印象深刻的人士回忆说。最近他为The Gannon Group从一个美国私募股权基金手中以400万美元从收购了总部设在越南的Long An Brewery《2014年亚太法律500强》指出。“陆国辉律师(Eddie Look),杜伟添律师(Tim Drew)和梁志深律师组成了一支在为本地和国际公司以及投资基金进行中型交易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的高级团队。”

  • 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AIMA)
  • 香港律师会
  • 国际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