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简介

全球对亚洲的关注,特别是对中国入境投资的兴趣,增加了香港仲裁机构作为商业合同争议解决机构的机会。

亚洲部分地区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意味着这些地区的项目合同通常规定以香港为解决争议的主要仲裁机构,原因是香港仲裁机构久负盛名,能够提供可靠、中立、保密和高效的解决方案。对更远的地区而言,很多在亚洲开展业务的欧洲和北美洲商业机构都会因香港的多语言法律制度和现代、进取、可靠的服务理念,而把香港视为仲裁司法管辖区的首选。

泰德威就香港的境内和国际仲裁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以下机构受理的仲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国际商会(ICC)、伦敦海事仲裁员协(LMAA)、联合国系统在国际贸易法律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以及其他仲裁机构。

为何选择仲裁?

当事人出于不同原因,选择具有相关领域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处理争议。与诉诸法庭相比,仲裁可更迅速解决争议,同时减少冲突、缓和紧张关系。当事人可以不受法庭时间表限制,更平和、更快速地解决争议。仲裁程序的保密程度也高于法庭诉讼。

尽管仲裁费用并不总是低于传统诉讼,但泰德威能够帮助客户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解决冲突,同时将当事各方商业关系的中断减至最小。

专业领域
我们为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法律意见,服务领域包括:

  • 仲裁条款的谈判;
  • 争议中的仲裁前谈判;
  • 仲裁庭的选择;
  • 执行仲裁判決;及
  • 仲裁资金安排

典型案例

  • 在一宗香港仲裁中就有关股份购买协议的个人担保强制执行事宜,向一名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工作中涉及香港、新加坡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资产冻结令和接管申请;
  • 在ICC仲裁中代表申请人(博彩行业的个人);
  • 在HKIAC的一项合同争议中代表一位股票经纪人的客户;
  • 在一宗HKIAC仲裁案件中,代表一家荷兰IT服务公司处理有关不竞争条款的争议。
  • 代表一家国际珠宝品牌处理一项涉及特许经营协议且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仲裁;
  • 为卷入一宗一方为总部设在英国的私人股本公司、另一方为某中国著名酒店集团的仲裁案件的两家大型国际银行提供代理服务;
  • 代表一位重要的离岸投资者,处理针对另一家离岸公司违反涉及2,000万美元的股东和票据持有人协议的香港仲裁事宜;
  • 在一项HKIAC仲裁中,代表申索人就一家经纪公司违反客户委托、擅自提取资金的行为提出申索;
  • 在一项由纽约法律管辖、涉及复杂资金问题的香港仲裁案件中代表申请人;
  • 在一项与提供多媒体服务的服务协议以及与债务转换协议相关的香港仲裁中代表被申请人;
  • 代表一家著名的香港建筑公司处理与其雇主之间的建筑争议的仲裁;
  • 协助伦敦团队在伦敦仲裁作出裁决前,在香港法院申请采取中期措施保存被申请人在港财产, 以协助日后执行仲裁裁決;
  • 代表被申请人在一项ICC仲裁中,就涉及违反货物销售协议提出反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