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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樂斌律師擁有廣泛的訴訟及處理其他爭訟性事務的經驗,尤其精於處理爭訟性無力償債和銀行事務。
他的經驗包括代表客戶處理清盤手續;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向董事申索;向核數師申索;欺詐及財產追蹤;以及為債權人處理關於債務償還安排的法庭程序。
他具有代表客戶處理銀行訟務的廣泛經驗,包括追討債務、落實執行保證安排、保證書,以及關於貿易融資的爭訟性事務,例於關於信用狀和匯票的糾紛,包括取得強制性寬免。
戴樂斌律師亦就一般商務訴訟提供意見,這些訴訟包括僱傭糾紛及股東糾紛。他亦累積多年處理國際貿易糾紛的經驗,這些糾紛涉及貨品及商品的國際銷售;船運、航空及海事保險申索,包括海路貨運保險申索;於多個司法區執行船隻按揭;以及航運及空運運輸申索。
他所提供意見的糾紛,包括於多個地區法庭審理的糾紛及於英國、香港、北京及深圳的仲裁案件,涉及機構包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國際商會。他亦於香港的原訟法庭、上訴法庭進行訟辯;於香港(按國際商會規則)、北京及深圳(於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轄下進行)處理全盤仲裁「審訊」。
在過去數年,戴樂斌律師曾參與多個與債務償還安排計劃、其他與無力償債和商業訴訟有關的議題的研討會,並撰寫這方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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