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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法

香港
金鐘道89號
力寶中心
第2座1806室

電話: 2573 5000

傳真: 2802 3553

戴樂斌律師

戴樂斌律師

合夥人

重組、銀行及金融法主管

執業範疇
訴訟及爭議解決無力償債及重組

可執業司法區
英格蘭及威爾斯 (1991) (非持有執業證書之律師),香港 (1995)

經驗

戴樂斌律師擁有廣泛的訴訟及處理其他爭訟性事務的經驗,尤其精於處理爭訟性無力償債和銀行事務。

他的經驗包括代表客戶處理清盤手續;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向董事申索;向核數師申索;欺詐及財產追蹤;以及為債權人處理關於債務償還安排的法庭程序。

他具有代表客戶處理銀行訟務的廣泛經驗,包括追討債務、落實執行保證安排、保證書,以及關於貿易融資的爭訟性事務,例於關於信用狀和匯票的糾紛,包括取得強制性寬免。

戴樂斌律師亦就一般商務訴訟提供意見,這些訴訟包括僱傭糾紛及股東糾紛。他亦累積多年處理國際貿易糾紛的經驗,這些糾紛涉及貨品及商品的國際銷售;船運、航空及海事保險申索,包括海路貨運保險申索;於多個司法區執行船隻按揭;以及航運及空運運輸申索。

他所提供意見的糾紛,包括於多個地區法庭審理的糾紛及於英國、香港、北京及深圳的仲裁案件,涉及機構包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國際商會。他亦於香港的原訟法庭、上訴法庭進行訟辯;於香港(按國際商會規則)、北京及深圳(於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轄下進行)處理全盤仲裁「審訊」。

要處理事務
  • 就過去幾年某些亞洲最備受注目的重組個案,在訴訟和法庭程序方面,提供意見。這些意見涉及建議臨時清盤人的人選及出任臨時清盤人、債務償還安排的法庭安排。這些個案當中,部份涉及跨境無力償債事務。
  • 在一宗於一所貿易融資機構內發生的懷疑欺詐事件,代表一家著名銀行。他的職責包括取得針對某一有關人士的強制令,凍結他在全球的財產;取得法庭命令,委派有關公司的臨時清盤人;並且最後提供意見,以便調查情況及嘗試追討款項。
  • 在一宗海事保險申索個案中,代表客戶進行處理,並取得滿意結果。個案涉及新的法律議題。
會員資格
  • 無力償債利益團體(Insolvency Interest Group)
曾發表演講

在過去數年,戴樂斌律師曾參與多個與債務償還安排計劃、其他與無力償債和商業訴訟有關的議題的研討會,並撰寫這方面的文章。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2座1806室 電話: +852 2573 5000 傳真: +852 2802 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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