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麥麗儀律師生於香港,曾在香港、澳洲和英格蘭學習法律。她於1998年在香港獲取律師資格,在商業訴訟方面有豐富經驗。
麥律師於2003年加入鄧偉德、戴源恆律師行,並於2010年2月成為訴訟及爭議解決部門的合夥人。
在執業初期及加入鄧偉德、戴源恆律師行前,麥律師代表香港數間主要銀行針對違約一方行使有關權利。在2000至2003年,她將工作重心轉向爭訟性破產,期間主要為清盤人在香港及中國大陸兩地知名的清盤個案擔任代表律師。
麥律師在香港擁有廣泛的商業訴訟經驗,曾就不同個案為不同人士擔任正方、反方代表律師,例如涉及股東糾紛的金融機構和大小股東,被證監會調查或需要就紀律處分進行辯護之獲發牌之中介人,還有在監管事宜上需要協助的獲認可之保險經紀與獲委任之保險代理。
麥律師能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和英語。
主要處理事務
- 代表上海某家族中數名高資產人士向兩間本地主要銀行就其疏忽與對涉及約二千萬美元虧損的股票掛鈎票據作虛假陳述索償。
- 協助美國某家族中數名高資產人士向新加坡某著名銀行就其疏忽與對涉及約八百萬美元虧損之累計期權合約和結構式產品作虛假陳述索償。
- 為印尼某高資產人士向香港某國際銀行疏忽與對涉及約二億五千萬美元虧損之累計期權合約作虛假陳述索償的個案提供法律意見。
- 代表香港某上市公司之附屬公司就違反聯營協議向其合作夥伴索償。
- 為香港某獲認可保險經紀就遵行保險業監理會和證監會的個別規條提供法律意見。
- 在數宗知名公司清盤個案中代表清盤人就審計過失控告前任核數師。
曾發表演講
麥律師演講的主題包括如何申請、實施資產凍結令及就有關法令作辯護,還有退休計劃成員破產案的處理方法。


